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新时代基层文学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文学服务时代、服务人民的作用,着力提升基层文学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激发基层文学创新创造活力,中华文学基金会组织开展了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胡杨河市的“文学之乡”入选评审工作。经省级作协推荐、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评估、问题整改落实等环节,现拟批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胡杨河市入选中华文学基金会基层文学扶持公益项目,并授予其“文学之乡”称号。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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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中华文学基金会301室
中华文学基金会
2025年5月29日
一审:赵 蓉
二审:程 胜
三审:安亚斌